变宝网12月24日讯
12月23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迎来首次审议。同时,会议第三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
会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高虎城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的说明。这部法律草案由全国人大环资委拟定,已于10月26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二十次全领会议审议通过。
高虎城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长江保护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教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推进长江经济带进步座谈会上的要紧讲话精神作为根本遵循,针对长江特定地区、特定问题采取特别规范措施,保护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障自然资源高效合适借助,防范和纠正各种影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支撑和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进步、高质进步。草案明确规定在长江流域从事各类活动,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进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他说,保证长江流域生态安全,需要在科学规划的首要条件下,做好顶层设计。在统筹协调的首要条件下,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地方和全社会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达成多共治。
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并相应加有关规定。提议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和考核评规范等。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提议加省、自治区、直辖市打造跨行政地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联防联控机制、打造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等规定。同时,提议加生活垃圾分类遵循政府推进、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方便易行原则的内容。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还提议加“保障措施”一章,并就进一步完善健全法律责任方面做出相应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