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机动车辆采用年限到了而车子的状况仍然很好,可不能让其继续“发挥余热”呢?回答是必定的:经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测试合格的汽车,依据国家规定其采用年限可适当延长报废期限。
那样,如何办理机动车辆延缓报废手续呢?一般来说有三个步骤。
第1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辆的有关资料,包括:A、《机动车辆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按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汽车辨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辆行驶 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加盟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2步,机动车辆检验岗核对该汽车辨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汽车辨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测试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3步,车管所生意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建议,在《机动车辆行驶 证》副页记录栏根据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采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